原标题:贯彻落实全省两会精神丨青海省环境系统以“三个更高”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青海日报)
2月2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两会”精神,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PM_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促进空气质量稳固改善;加强江源河流、重要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扎实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着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积极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依职责推动完成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实施好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一批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项目,同时,实施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项目。
全力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扎实推进黄河警示片、黄河“体检”专项行动和省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问题整改,认真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准备工作;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优化环评审批、项目投资服务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好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地应用,严格“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做好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印发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同时,推动部门责任清单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管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