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领由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赴省检察院专题调研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立军就三江源国家公园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诉讼检察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
体制试点6年来,管理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家公园建设,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守护三江源公益诉讼活动,一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2019年,会同省检察院、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逐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生态保护机制。2019年8月,“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中心”在省检察院挂牌成立,并在管理局设立联络处。2020年12月,治多管理处积极会同治多县人民检察院,在治多管理处正式设立驻园区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站,探索建立“村两委+检察”为基础的检察与社区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工作新平台。在黄河源园区,筛选300名生态管护员中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联络员配合检察机关工作。为加强核心区保护,将扎陵湖乡80名生态管护员全部聘为公益诉讼联络员,把公益诉讼理念融入到当地牧民生产生活中,扩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有效保护国家公园生态安全。二是积极协调配合检察机关打造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19年4月,针对共玉高速公路花石峡至玛多段屡次有过往车辆撞死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事件,管理局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助推三江源野生动物保护。会同玛多县检察院,就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穿越高速公路安全防范工作,致函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针对野生动物迁徙的重点路段增设沿线保护区标志标牌18块、动物迁道标志标牌20块,对公路全线两侧增设网型防护栏,积极预防该路段对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该案例被评为2019年果洛州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0年10月,管理局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强化道路交通领域野生动物保护的协作意见》,积极打造野生动物公益司法治理共同体,形成野生动物公益司法保护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合力。
会上,省检察院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汇报和座谈交流,很多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一是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检察院制定了干部双向交流锻炼工作方案,通过互派业务骨干进行实践锻炼,互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工作经验,共同促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二是省生态环境厅与省财政厅等联合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经费保障机制,由当地财政部门先行安排解决,待案件判决后,赔偿资金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三是省水利厅与检察机关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责任明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四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负责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日常工作,打造消协公益律师团,促进消费维权规范化。
尼玛卓玛副主任对三江源国家公园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下一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理论研究等方面的精诚协作,为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公园、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