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地方标准”将助力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叶文娟

1月17日下午,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标准制度体系向媒体记者进行了发布。

自2020年7月开始,按照《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求和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实施指南,由青海省国家公园科研监测评估中心联合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共同研究起草制定《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规范》《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功能区划技术规范》《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价技术标准》四项地方标准。

《标准》起草完成后,先后多次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两次召开专家咨询会征询意见,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进行公示,并与2021年12月25日,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

《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是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基本指南,是编制和审批青海省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参考依据。《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规范》规定了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特许经营空间许可、行为规范、产品准入、运营资格、收费标准、基础设施、安全监管等技术要求,指导特许经营有序、有效、合法、合规开展,为公众提供优质体验服务。《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功能区划技术规范》明确了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区划、功能区划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明确了保护地的区划所需本底资料、区划流程、功能分区等规则,提出了与上位规划、社区发展统筹考虑的规划技术要求。《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价技术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监测的设备选型、技术方法、监测内容和考核评价的主要技术要求。

以上四项标准的制定对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提高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及有效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我省自然保护地制度标准体系,为青海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