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处(挂生态环境评价处牌子)
拟订园区内生态保护政策、标准、措施草案并负责指导实施;审核各园区生态保护建设工程项目,负责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生态状况评价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生态公益管护岗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生态保护站(保护管理站)生态保护和生态管护员巡护、监测工作;负责社区共建共管等工作。
负责人:李洪福(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