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三江源国家公园和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有关法规、规章、规划;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依法实行更加严格的保护;
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类资源调查统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
编制辖区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目录清单、台账和动态更新机制;
负责辖区内各类保护地的管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修复工作;
承担科研监测、特许经营、社会参与和宣传推介工作;
负责辖区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承担所属地方政府、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罗延海
联系电话:0976-8881118
综合部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信息、网络、档案、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
负责政务协调、政务督查、政务公开工作;
组织起草澜沧江园区各项规范性文件;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方面工作;
负责园区党建工作;
负责工会和青年工作,按党委要求,负责党委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日常工作联系;
负责与国内外非政府组织、企业、个人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园区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网站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园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促进园区生态文明建设;
负责机关和园区人力资源、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承担园区业务培训,制订计划并实施;
拟定园区干部职工、社区群众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规划财务部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澜沧江源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利用、产业发展、特许经营等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起草三江源国家公园资金管理制度;
提出澜沧江源区专项资金预算建议;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
管理澜沧江源园区各类专项资金和资产,提出筹集、使用工作建议;
负责澜沧江源园区内部各类资金审计和稽查工作;
负责社会捐款、募捐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园区和保护分区各类自然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管护)资金的管理;
行使三江源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职责;负责统计工作。
负责人:牟永红
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主要职责:
负责澜沧江源园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自然保护分区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
负责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科研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国家生态保护政策执行和行政许可、社区巡护监测工作;
负责建立生态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和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生态环境评价工作;
负责三江源国家公园宣传和社区事务工作,制定宣传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宣传推介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三江源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方面的公益宣传;
保护、传承、挖掘、整理和推广三江源国家公园内历史文化资源;
指导推广园区形象品牌宣传;
负责保护区社区共管工作,制定保护区社区共管方案,指导、组织社区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负责监管生态旅游活动,负责制订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并实施。
负责人:罗松站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