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主要职责:
负责澜沧江源园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自然保护分区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
负责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科研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国家生态保护政策执行和行政许可、社区巡护监测工作;
负责建立生态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和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生态环境评价工作;
负责三江源国家公园宣传和社区事务工作,制定宣传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宣传推介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三江源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方面的公益宣传;
保护、传承、挖掘、整理和推广三江源国家公园内历史文化资源;
指导推广园区形象品牌宣传;
负责保护区社区共管工作,制定保护区社区共管方案,指导、组织社区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负责监管生态旅游活动,负责制订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并实施。
负责人:罗松站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