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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来源: 三江源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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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园管函〔2020〕435号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18号

提案答复的函

王烈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青海湖景区生态文化旅游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海湖景区通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省一张闪亮的名片,也日渐成为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的“大课堂”。您对青海湖景区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十分到位,所提出的建议符合青海湖景区今后一段时期生态文化旅游发展的迫切需求,我局完全赞同。

青海湖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是世界高原内陆湖泊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是水鸟重要繁殖地和迁徙通道的主要节点,是我国西部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水气循环通道,是维系青藏高原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是阻止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被称为我国西北部的“气候调节器”“空气加湿器”和青藏高原物种基因库。青海湖自然景观丰富独特,具有国家级地质遗迹、独特的湖沙景观、丰富的生态奇观,是我省创建以国家公

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的重要载体,生态地位十分重要。

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七十年代初就已经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1992年青海湖鸟岛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8年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护区鸟岛管理处更名为“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从2005年开始我省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一、二期工程,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取得了您提案中所述成果。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和我省其他著名旅游景区一样,青海湖景区近几年在生态文化旅游的发展中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已经成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点领域。究其原因:一是依法依规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尚需进一步树立,三是科学的规划引领仍然是薄弱环节,四是兼顾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特许经营制度尚未形成。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大改革任务以来,国家林草局和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决策部署,于2018年12月决定共同建设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局已经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委托中咨集团生态研究所,编制完成《青海湖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三个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方案供省委、省政府研究决策。最近,《规划》正在积极对接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和生态红线划定,力争同步完成。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您提案建议积极沟通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做好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与全省生态红线与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的对接工作,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规划》的修改意见,组织全国知名院士、专家参加《规划》审查,做好《规划》修改完善工作,为尽早设立青海湖国家公园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我们也会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生态体验、环境教育、特许经营和民生改善的新机制,力争为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文化旅游提供借鉴。

联系人:彭 琛  吕恒龙   联系电话:0971-8239809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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