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系统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印发,请严格依照有关程序开展工作,特此通知。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责任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的实施意见》 | 规划财务处 | 第二季度 | |
2 | 编制《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实施方案》 | 生态保护处 | 第四季度 | |
3 | 编制《自然资源利用专项实施方案》 |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处 | 第四季度 | |
4 | 编制《科技支撑专项实施方案》 | 生态监测信息中心 | 第四季度 | |
5 | 编制《监测体系建设方案》 | 生态监测信息中心 | 第四季度 | |
6 | 编制《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监测实施方案》 | 生态保护处 | 第四季度 | |
7 | 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处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