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机关公务用车租赁询比采购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社会化车辆租赁行为,保障我局公务出行安全高效、便捷合规,拟公开竞价择优选取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用于我局公务活动汽车租赁保障服务。为确保租赁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现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相关需求如下:
一、服务期限
本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期限从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和保险手续完备,且驾驶员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准驾证件;或具备汽车租赁备案登记证,且所有车辆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证件齐全、年检合格;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
4.我单位提出需求后,服务供应商须12小时内予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提供车辆(车型包括:大型载客汽车、中型客车、商务车、小轿车)。
5.供应商负责租车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如驾驶员随行食宿等各种费用、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及车辆轮胎、雨刮、正常磨损件更换、正常保养费、车辆磨损、安全责任等所有费用)。在出行中因车辆原因或承租方原因无法使用车辆时需提供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把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单等,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送至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党政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天津路67号,联系方式:0971—8239908)。我局将综合考虑企业规模、服务能力、服务承诺、服务价格等进行询价比较,最终择优选取成交供应商并电话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单位不再逐一通知。
四、公告期限
2023年3月6日至20日下午6时,在规定期限内以最终收到的有效材料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