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官网(sjy.qing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8239908。
总体情况
2019年,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紧紧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的有效载体,作为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有效途径,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力措施,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政务公开有关会议精神,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9〕102号),结合实际,制定要点,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主要在平台管理、制度建设、政策解读等方面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跟得上,不掉队,见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我局在成立主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官网及新媒体平台运营专项经费,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健全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查阅《官网监管台账》,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公开内容。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印发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健康发展、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等方面,确定了十二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同时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更新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确定了10类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了获取形式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官网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专栏,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网上通道,在局系统印发《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参考样本)》,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在官网首页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对重大政策法规、规划方案等给予及时解读,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采用图解等方式对今年发布的《三江源国家公园环境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公众反应较好。进一步强化三江源国家公园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能力,针对三江源国家公园实际情况,梳理出了9个方面的网络舆情风险点,制定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2019重大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处置预案》,建立了科学的舆情危机分级预警与处置机制,同时继续委托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青海经济研究中心进行每日舆情监测,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四)多方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公开。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作为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受到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是创新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国家层面没有范例可循、没有经验可供参考,从理论到实践需要开展大量探索和研究,在此背景下,我局高度重视听取园区牧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等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政策规划等重大事项前,均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多种方式主动听取各方意见,今年3月,就研究“昂赛大峡谷自然体验特许经营试点工作方案”事宜,邀请业内资深专家及省内相关厅局有关同志的基础上,还邀请了杂多县政府负责同志及昂赛乡年都村两位群众代表参与审查,审查结果在官网向社会公开,真正让各项政策制度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内接地气、合民意。同时,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依法保密的外,在官网“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2条,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
(五)加强平台管理,推进官网和新媒体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今年年初对三江源国家公园官网进行全面自查,对网站域名进行了更换,确保网站使用规范地图、悬挂标准国徽、域名标准规范、党政机关标识和网站备案信息(ICP、公安网安备案、政府网站标识码)完善,切实保证网站的规范性、权威性。同时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官网及新媒体运营管理办法》,建立了从编辑—编辑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的三级审查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全年未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847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1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1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1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作为体制试点改革的重要部门,我局承担着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及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两项重大改革任务,因“三定方案”未获批,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等尚未明确,政务公开的相关服务体系建设尚无法开展,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一项“新”任务,国家层面没有范例可循、没有经验可供参考,在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推进过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把握不够准确,有些该公开的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特别是服务事项目录暂无法确定。二是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主动性不足,缺乏更加科学、及时的舆情应对机制。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