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局相关处室:
根据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方案》的函(青生督综函〔2023〕5号)要求,为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相关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成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做出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持续严厉打击涉及三江源国家公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加强园区监督管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不断增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实际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负责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
(一)督察专班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湘国 局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孙立军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李增刚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成 员:洛桑才让 局生态保护处处长 二级巡视员
贺宝元 局党政办公室主任
余晓蓉 局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赵海霞 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蔡 珍 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处处长
曹 军 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
靳代樱 局生态监测信息中心主任
扎 西 长江源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主任、 澜沧江源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主任
甘学斌 黄河源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主任
赵 明 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负责人
才仁闹布 长江源园区治多管理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主任
布 周 长江源园区可可西里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
督察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保护处。洛桑才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珍、曹军、李振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处室抽调。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察专办的日常工作,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协调开展相关活动和做好配合工作,按照职能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遗漏、精准掌握基本现状和问题实情。配合省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做好涉及三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局党政办公室负责环保督察期间对需提供的有关材料把关审核,文件印发、工作专班报送材料的车辆保障等工作。
局机关纪委负责对照督察任务清单中涉及整改问题进行督办,及时组织开展督查,对涉及违法违规的形成处理意见。
局规划财务处负责报送国家公园内《规划》的落实、评估情况,建设项目的计划、申请和批复等情况和相关资料的整理。
局自然资源资产处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以及督察整改中管理局项目的土地征占用涉及审批的协调事宜。
局执法监督处负责园区内涉及生态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核查和处置以及其他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局生态监测信息中心负责督查过程中相关技术保障。
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处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的核查、整改、修复、执纪问责等工作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 强化工作联动。督察专班工作期间,各处室、各园区之间按照工作职责及分工要高效协同配合,聚焦整改任务,主动进位,及时处理反馈问题,杜绝推诿扯皮情况发生,确保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纪律。相关处室和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处)指派的专班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要协调好本职工作与专班工作,保证参与专班的工作时间,全力以赴开展工作,确保督察专班工作的有效性及工作效率。
(三)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以往各类督察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周工作调度、跟踪预警、台账档案机制,切实把相关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