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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4
来源: 三江源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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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国家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国家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振兴

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23〕43号)精神,为扎实有效推进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主题教育为动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充分认清扎实做好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的严肃性、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增进整改政治担当。准确把握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从严的作风、精准精细的工作,扎实抓好问题整改,按照目标具体、措施得力、过程扎实、成效显著的要求,倒排时间、对账销号,接续推动联点帮扶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引导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生态保护“两篇文章”,用绿水青山“铺就”乡村振兴之路。

二、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

【问题一】关于“脱贫地区和部分脱贫人口增收压力大”中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增收慢问题。国家统计局统计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青海省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456元,增速为6.3%,未超过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整改措施:协助指导两村做好“土特产”文章,拓展牧业多元功能,促进产业融合,推进牧业全产业链发展,千方百计增加牧民经营性收入,多政策稳定转移性收入,多方面增加财产性收入,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牧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牧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牧民收入增速,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实现较快增长(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底前)。

1.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

①培育经营主体。强化合作社示范创建。以牦牛养殖、藏羊养殖、手工青稞糌粑加工店、馍馍店、裁缝店等相关产业为依托,扶持合作社及家庭农牧场,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改善生产条件,提升组织化水平。(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10月底前

推进融合发展。拓展特色畜产品市场。进一步打造扎加羊品牌,开拓“扎什加羊”羊毛销售市场,持续扩大生态养殖规模,扶持养殖户,提质改良合作社;大力宣传推广销售扎什加羊绒针织品、手工挂毯、手工刺绣等系列产业,吸引更多的牧户参与,进一步提升技能水平,稳步增加易致贫牧户收入。依托电视、广播、网络、车站等媒体,加大两村特色畜产品品牌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品牌推介活动,增强园区绿色有机畜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国际合作和科技宣教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10月底并长期坚持)。

2.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切实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增收,足额按时发放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管护员岗位劳务报酬。通过开展特许经营、志愿服务、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吸纳原住居民、社会公众直接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共享国家公园带来的生态红利。牵头领导:孙立军、晁世海;责任单位:生态保护处、规划财务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底前

3.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通知》(青财监字〔2021〕1599号)规定,结合专项资金检查,规范发放程序,杜绝违规现象发生。牵头领导:孙立军、晁世海;责任单位: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底前

4.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配合推进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提档升级,通过加大产业扶持、优化产业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激活牧区资源、盘活牧区资产等措施,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底前

【问题二】基层干部政策不熟悉。

整改措施:1.加强帮扶政策宣传。驻村干部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自己学懂弄通的基础上,通过向牧民宣讲政策等形式,巩固了解乡村振兴有关政策。(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底前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村情民情,掌握联点乡村实际帮扶需求,掌握实情,解决问题,全面提高政策水平和实践能力,有效开展驻村干部帮扶工作。大力培养乡村人才,强化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底前

【问题三】部分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增收慢。国家统计局统计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青海省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456元,增速6.3%,未超过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整改措施:1.建立联农带贫机制。配合帮扶村所在地方政府,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牧户”的模式,积极争取各方财政资金扶持,明确增收要求。(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强化项目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落实中央生态管护和补偿资金,在项目安排、项目投资、项目建设上向列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治多县、曲麻莱县、杂多县、玛多县予以倾斜,帮助补齐区域性发展差距和短板,确保重点帮扶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不掉队。(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问题四】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措施:1.压实目标任务责任。调整局系统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初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制定《进一步明确局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职责分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压实联点包村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每年至少1次、分管负责同志至少2次、主管处室每年组织人员至少1次到联点村开展走访慰问,并实地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牵头领导:王湘国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3.完善联点推进机制局党委每年初专题研究一次联点帮扶工作,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产业发展,年中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年终进行专项总结(牵头领导:王湘国、晁世海、李增刚;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4.注重基层锻炼。扎实开展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工作,引导各类技术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整改措施: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问题五】有的地方驻村帮扶责任没有压实。第三方评估发现,抽查3县部分驻村干部存在“走读式”驻村问题。某村第一书记长期不驻村,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2022年全年在村时间仅为11天。还有一些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也存在承担原单位工作的情况。访谈发现,有的驻村干部对村情村况及相关政策不了解。考核管理流于形式,以上人员在季度或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

整改措施:1.有序组织轮换。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6月20日前平稳有序完成新一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轮换工作,确保人员轮换到位,工作平稳交接。2.加强日常管理。实时监测驻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规范考核管理,落实奖惩机制,对不称职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及时调整,坚决杜绝“走读式”驻村。3.强化培训提升。确保驻村期间每年参加1次以上集中培训,采取实地观摩、现场体验、交流学习等形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4.注重关心关爱。及时了解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思想动态及工作生活困难和问题,落实相关待遇。(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问题六】产业帮扶资金入股分红有风险。第三方评估发现,抽查发现产业帮扶资金投入到民营企业现象,对脱贫户进行入股分红。部分民营企业因经营困难,分红未能兑现,投入的财政资金也面临风险。联农带农作用有待提升,综合核查发现,部分产业项目与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1.配合抓好自查。配合对2021、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安排的产业项目开展“回头看”,区分成效保持、巩固提升、转型盘活等类型,认真梳理,分类施策,推动乡村产业持续做大做强。2.严格项目审查。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建设的产业项目,抓好项目审查。3.加强资金监管。认真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确保资金支出达到国家序时进度要求。(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基金办、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问题七】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整改措施:1.加强配合协调。配合乡村振兴部门进一步完善衔接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和入库程序,提高入库项目质量。2.强化监督检查。配合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和分配下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的重要因素。3.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乡村振兴有关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省级考核评估通报问题

(一)关于“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有待提升”问题。一些地区存在产业项目选择难、培育慢、带动弱的问题,部分脱贫群众就业质量不高、工资性收入较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还需整体提升。

整改措施:1.培育主导产业。帮助指导加快发展畜牧业,培育手工青稞牦牛藏羊等特色产业,努力形成乡镇特有产业基地、村社有车间工坊、农户有致富项目的产业体系。帮助帮扶村选好主导产业,协调落实产业发展资金(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开展特许经营。充分发挥两村“两委”积极作用,动员群众自愿参与或组织相应合作社参与,统筹组织落实特许经营活动与乡村振兴、生态管护及其他生产生适活动的有机衔接,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经营活动的收益主体须为当地群众,参与具体经营活动的导游、解说、服务、司机等工作人员必须以当地户口、热爱家乡、熟悉本土的农牧民为主,实现本地牧民增收。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工作作风建设问题。反映在工作中,宗旨意识淡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尽心;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深入基层主动研究和解决问题,有些工作不符合实际、脱离实际,特别是项目建设不能很好发挥效益;针对产业发展选择难、效益低等问题,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整改措施:1.强化主题教育。扎实抓好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案促改”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对照、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2.深入调查研究。重点围绕产业发展难、牧民增收慢、牧区基础差、历史欠账多等问题,组织干部大兴调查研究,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3.发扬严实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从严从实,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做样子。4.抓好建章立制。建立调研考察制度。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基层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践行宗旨意识,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牵头领导:任永禄;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9月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专班,负责督促落实。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建立局领导工作调度机制,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强化日常调度,并深入实地加强调研,落实推进。局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督促整改落实、亲自推动问题解决。(牵头领导:王湘国、晁世海;责任单位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9月二是建立上下联动推进机制。聚焦主责主业,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局机关各管委会(管理处)驻村工作队一体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9月

(二)严格整改标准,压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坚持从严从实、全面精细的原则,明确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制定详尽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建立台账、严格标准、明确时限,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健全整改档案和销号机制,做到整改完成一项、确认一项、销号一项,并认真填写《2022年度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登记表》(附表1)进行销号,并完善佐证材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要适度拔高工作标准,实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目标,严禁泛泛而改、粗细一般样式的整改。(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相关各处室、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10月前

(三)注重整改质量,强化调度督查。坚持把质量效果放在首位,压实措施、做细工作,确保整改质量。对措施不细、推动不力、整改不实的情况,随时发现、随时提醒、随时通报。(牵头领导:晁世海;责任单位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整改时限:9月

局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整改,确保7月中旬前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8月中旬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改任务,并将佐证材料按统一规格归档成册,并报送整改情况和整改台账,10月底前,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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